“同志,能听见我说话吗…….”
沈明珠意识模糊间听到耳边传来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
有些声控的她,即便头痛欲裂,照旧有心思在那臆想声音的主人是小狼狗还是美人大叔…..
此时的她只以为自己运气好,被人及时送医。
由于小时候在孤儿院的经历,沈明珠对什么都能将就,唯独吃的方面比较执着。
简单来说就是口比较急。
她要是想吃点什么东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吃到嘴。
这次来东北出差,一大早起来,天气有些凉,就想喝碗热乎乎的羊汤。
刚好酒店附近有一条早市街,公司很多主播都去打过卡。
她记得那边有一家羊汤特有名,还有驴肉火勺,越想越迫不及待。
临近出门,沈明珠先是喝水呛到,找纸巾时又把水杯碰掉在地,捡碎玻璃还划伤手。
种种迹象都在表明当天不宜远行。
她从两手空空奋斗成为传媒公司合伙人,28岁便在首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车子、票子。
谈不上家财万贯,也算得上小有资产。
这一切,凭借的是自力更生,可不是求神拜佛那一套。
所以,沈明珠更加不会为了所谓的‘第六感’而徘徊不前,毫不犹豫选择下楼。
当天风很大,她在店里喝完羊汤原本想直接回酒店,不想看着人流鼎沸的早市街又蠢蠢欲动。
便决定逛一圈消消食。
就在这时,天降一个广告牌,头上一阵剧痛袭来,沈明珠便彻底失去意识……
吃一堑长一智,等这次出院,日后只要直觉不对,她一定及时止损,绝不再头铁作死......
沈明珠信誓旦旦在心里保证,很快就被直冲天灵盖的记忆拉回现实。
脑袋昏昏沉沉,眼睛无法聚焦。
但她还是勉强辨认出周围仿若只在影视剧里见过的带有历史痕迹的建筑,以及围观众人老旧复古的衣着打扮。
沈明珠:不敢睁开眼,希望是我的幻觉……
“同志,你怎么样?能说话吗?”
见她有动作,熟悉的嗓音再次响起,沈明珠此刻心中再无波澜,累了,毁灭吧……
努力这么多年,累死累活攒了一番家底,富婆的快乐没等享受几天,就这么嘎了!搁谁谁能接受?!
脑海中传来那句经典台词:人这辈子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
答:人死了,钱没花了!
沈明珠唯一庆幸的是自己有先见之明,知道孤家寡人一个,提前立好遗嘱,死后所有财产全部捐赠给边防部队。
否则要是等她死后,半道蹦出个什么认亲的狗血事件,白捡便宜,那她绝对会死不瞑目。
不对,她已经死了,回不去了!
沈明珠:呜呜呜.......蓝瘦香菇!
emo不过一秒,习惯遇事先想解决办法的她迅速接受现实。
不接受也没办法,按照自己当时的伤势,能保证头部完整都是奢望......
算了,贼老天好不容易开回眼,赠送免费馅饼,烫嘴也得先吃了再说,只有进到肚子里才真正属于自己。
一觉回到解放前,不怕!
虽然是艰苦的时代,原主身边又不乏极品亲戚,但矮子里面拔高个。
至少她没有穿越到重男轻女饱受虐待的畸形家庭,也不用起早贪黑的下地种田,而是根正苗红的工人阶级。
根据记忆,目前是1965年,原主家乡是黑省哈市松河县,今年18岁。
母亲在她10岁那年因病去世,父亲沈大河是货车司机,不常在家,也没有另娶。
原主龙凤胎的弟弟妹妹当时只有7岁,至此家里一切都由原主操持。
作为女儿,担心父亲安全,她从不袒露自己的辛苦。
无论是既当爹又当妈的带孩子,还是顶着凛冽的寒风去排队采买。
又或是大冬天洗洗涮涮,手冻得跟萝卜似的,她都从无怨言。
相比那些有了后妈就有后爸的家庭,原主真的很知足。
邻居或者亲戚经常念叨‘长姐如母’,原主全记在心里。
她总会因为弟弟妹妹小小年纪就没有母亲而觉得有所亏欠。
便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补偿他们。
在这个五岁就能上灶台的年代,原主弟弟妹妹15岁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等着原主给他们打洗脚水。
原主常年仅有一两件旧衣服换着穿,她的弟弟妹妹却是新衣服新鞋不断。
即便如此,她还是恨不得为他们摘星星送月亮。
原主朋友经常劝她别总想着别人,包括沈大河都念叨,让她多顾及自己,原主总是一笑而过。
眼下是七月末,原主放暑假,再开学就是高三。
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班主任都说只要保持住,拼一拼,大胆一点,报考京市也不是不可能,却被原主拒绝。
她担心离得远,照顾不到家里,准备就近考本市大学,节假日能够经常回来不说,将来分配工作还方便。
原主有条不紊地规划着未来。
人算不如天算,前两天突然接到噩耗,沈大河出车途中碰上劫道。
为了掩护同行司机撤离,保护车上物资,他选择独自留下应对。等到同事带人赶回救援,原主父亲已然奄奄一息。
临终留下遗言,家里房子以及工作必须交给原主处理。
财帛动人心,熟悉的人都知晓原主准备考大学,原主弟弟妹妹年龄又不够。
这份工作便成了人人争抢的香饽饽。
原主姥姥一家、爷爷一家甚至邻居都找各种借口上门试探口风。
讲究的,看出原主为难,便知难而退,比如原主姥姥。
不要脸的则想要空手套白狼,比如原主爷爷他们。
沈大河和父母很早就分家。
恰巧,原主对于当年分家缘由多有了解,她很清楚,工作如果到了沈家人手里,便如同肉包子打狗。
思前想后,决定卖掉,以防节外生枝,便准备去运输公司找站长处理。
担心爷爷一家从中作梗,原主特意起大早从小道走。
哪知刚走进胡同,就被人从后方偷袭。
原主第一下被打,并没有立即倒下,她强撑着转过身体,想要看清来人是谁。
或许没想到原主会回头,那人一脸慌张,顷刻间,好似下定什么决心,表情变得凶狠,再次举起手中的棍子……
回忆到这里,沈明珠依然能感觉到心中残留的恐惧、不甘.......
若是没有这场意外,哪怕来年取消高考,以原主的能力定会过上安稳生活。
沈明珠暗自为原主可惜的同时,大脑飞速运转,思考下一步怎么走。
不冲借尸还魂的因果,单单是为以后的平静生活,也要快刀斩乱麻,正好借此机会杀鸡儆猴。
只是报仇要紧,小命更要紧。
头上的伤带来恶心的感觉,沈明珠听人说过,脑袋受伤不怕迷糊,最怕犯呕。
再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让她惜命!
顶着晕眩,急忙伸手抓住眼前人的胳膊,就算看不清对方具体面貌,那抹军绿色也让她无条件信任。
她简明扼要道“我叫沈明珠,伤我的人是沈传宗,为其望风的是我大伯沈大江,动机是为了占有我父亲的工作,他们目前应该在运输公司,请帮我报警,并阻止他们办、手、续…...”
用尽最后力气说完,她便再也坚持不住,直接失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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